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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GB 7101-2015)已正式实施四年多,该标准适用于饮料,不适用于包装饮用水。本次重点解读除包装饮用水外的饮料,包含定义分类、相关标准内容、检测注意事项和风险分析等,以期监管部门、检验机构、饮料行业等能更好地掌握标准并做好食品安全风险防控。
定义与分类
饮料定义 依据GB 7101、GB/T 10789-2015等,饮料也称饮品,是指经过定量包装的,供直接饮用或按一定比例用水冲调或冲泡饮用的乙醇含量(质量分数)不超过0.5%的制品,也可为饮料浓浆或固体形态。
饮料分类 饮料分类需结合产品名称、执行标准、配料、产品属性及产品包装标识、许可信息等综合判定,如果蔬汁含量、蛋白质含量、茶多酚及咖啡因等信息。
也可参照GB/T 10789-2015的分类和定义。饮料可分为:果蔬汁类及其饮料、蛋白饮料、碳酸饮料(汽水)、特殊用途饮料、风味饮料、茶(类)饮料、咖啡(类)饮料、植物饮料、固体饮料及其他类饮料等。较为容易混淆的是果蔬汁(浆)、果蔬汁(浆)饮料、果味饮料:果蔬汁(浆)是以水果或蔬菜为原料,或在浓缩果蔬汁(浆)中加入除去的等量水分复原制成;而果蔬汁(浆)类饮料是果蔬汁(浆)、浓缩果蔬汁(浆)加水。
参照GB/T 31121-2014,果蔬汁类及其饮料最低要求果蔬汁含量≥5%,而果味饮料(风味饮料)并不是一定不含有果蔬汁,而是果蔬汁含量<5%。
另外,容易混淆的蛋白饮料和乳味饮料(风味饮料),蛋白饮料要求蛋白质含量≥0.5%,而乳味饮料(风味饮料)蛋白质含量<0.5%,可参照包装或营养成分表中蛋白质含量综合判定。茶饮料和茶味饮料、固体饮料和特殊食品类等也都需要综合区分。
相关标准 包括GB 710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GB/T 10789-2015《饮料通则》、GB/T 31121-2014《果蔬汁类及其饮料》、GB/T 21732-2008《含乳饮料》、GB/T 31326-2014《植物饮料》、GB/T 29602-2013《固体饮料》、GB/T 10792-2008《碳酸饮料(汽水)》、GB/T 21733-2008《茶饮料》、GB/T 30767-2014《咖啡类饮料》、GB/T 31325-2014《植物蛋白饮料 核桃露(乳)》、GB/T 30885-2014《植物蛋白饮料豆奶和豆奶饮料》、GB 15266-2009《运动饮料》、GB/T 21731-2008《橙汁及橙汁饮料》、GB/T 31325-2014《植物蛋白饮料杏仁露(乳)》、GB/T 30884-2014《苹果醋饮料》等,还涉及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
GB7101标准主要内容
理化指标 设置了锌、铜、铁总和,主要考虑金属罐包装物中的锌、铜、铁易向果蔬汁饮料中迁移。考虑杏仁中含有氢氰酸,对人体有害,以杏仁为原料的饮料设置了氰化物限量。大豆中含有天然抗营养因子,主要是蛋白酶抑制剂、皂素、红细胞凝结素等,易引起头晕、恶心、呕吐等胃肠道症状。脲酶试验可反映大豆为原料的产品,如豆奶中,天然抗营养因子的活性,因此以大豆为原料的饮料设置了脲酶试验。同时规定了固体饮料、浓缩饮料按产品标签标示的冲调比例稀释后应符合本标准规定。
微生物限量 致病菌限量应符合GB 29921的规定。经商业无菌生产的产品应符合商业无菌的要求;非经商业无菌生产的产品,微生物限量包括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等指标,其中菌落总数不适用于活菌(未杀菌)型乳酸菌饮料,酵母不适用于固体饮料。针对固体饮料的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有特别规定,且奶茶、豆奶粉、可可固体饮料菌落总数的m=104CFU/g。
其他 污染物、真菌毒素、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等均符合通用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另外还规定乳酸菌饮料产品标签应标明活菌(未杀菌)型或非活菌(杀菌)型,标示活菌(未杀菌)型的产品乳酸菌数≥1×106CFU/g(mL),需冷藏储存和运输的饮料产品应在标签上标识贮存和运输条件。
饮料检测注意事项
检测指标 饮料检测涉及指标较多,包含污染物、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微生物,功能性饮料还涉及功效成分等。检验中发现如个别奶茶基质中糖精钠,饮料中三氯蔗糖,苹果、山楂类饮料中展青霉素(糠醛可能干扰)等检测可能会有干扰,须采用不同方法验证。另外,功能性饮料检验还涉及一些功能性成分,如维生素类、烟酰胺等,检测中如使用了酶,需要考察酶中是否含有该类成分。烟酸、烟酰胺在一定条件下会转化,建议要以总量来进行考察验证。
结果判定 饮料结果判定中比较复杂的是固体饮料,尤其涉及食品添加剂,需要充分理解GB 2760标准的各使用规定原则。如固体饮料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苯甲酸、胭脂红、安赛蜜、甜蜜素、山梨酸等有备注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日落黄、酸性红和亮蓝明确规定了固体饮料的限值(不考虑稀释);苋菜红限值则是直接规定了按冲调倍数稀释后液体中的量。还要特别注意GB 2760中表A.3的规定,虽然饮料大类(14.0)规定了山梨酸的限量,但是果蔬汁(浆)出现在表A.3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所例外的食品类别名单中,按照GB 2760的规定,A.3表的食品类别不得使用表A.1规定的其上级食品类别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但是果蔬汁(浆)往往是由浓缩果蔬汁(浆)(14.02.02,允许使用2.0g/ kg)复原加工的,有可能加工过程中带入进来。
因此在判定果蔬汁(浆)时要特别注意配料的标注和识别。还有一个要关注的是GB 2761中赭曲霉毒素的检验和判定,GB 2761标准中饮料类研磨咖啡(烘焙咖啡)和速溶咖啡规定了赭曲霉毒素的限量,依据附录食品类别(名称)说明,研磨咖啡和速溶咖啡归为固体饮料。参照GB/T 29602-2013《固体饮料》中4.5咖啡固体饮料,速溶咖啡是以咖啡为主体原料,不添加其他食品原辅料,可添加食品添加剂制成的固体饮料,如产品配料中除速溶咖啡外,还含有如植脂末、白砂糖等,就不属于固体饮料中的速溶咖啡,赭曲霉毒素不能按照GB 2761进行判定。
饮料可能的风险分析
收集除包装饮用水外的饮料风险信息,一般会涉及微生物,如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等;常见的还会有防腐剂、着色剂、甜味剂等;有时也会涉及部分质量指标,如蛋白质、茶多酚、咖啡因含量等不符合产品明示要求。另外,也有饮料中棒曲霉素(展青霉素)的食物预警信息,指出棒曲霉素大多存在于腐烂的苹果及苹果制品。随着新型消费业态的发展,部分饮料如固体饮料、酵素饮料、植物饮料等会涉及如减肥、清热镇痛等非法添加,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也发布过关于开展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专项整治的通知。
新春佳节将至,特别提醒消费者注意查看产品标签,选择适宜的饮料类型。饮料不可过度饮用,更不可将饮料替代日常饮水,尤其是处于生长发育阶段的儿童和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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