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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曝光这些不合格食品,检出甜味剂、防腐剂、抗生素、过氧化值等超标4月30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1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曝光了25批次不合格食品,不合格项目涉及食品添加剂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生物毒素超标等。
9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标,其中2批次白酒检出甜味剂不合格,分别为平阳县谢作洋食品店销售的散装白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余姚市杨维钢酒类经营部销售的高粱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甜蜜素是以环己胺为原料制成的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甜蜜素在白酒中不得使用。白酒、高粱酒中检出甜蜜素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降低产品成本,在生产中违规添加甜蜜素。长期饮用检出甜蜜素的白酒,可能对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损害。
6批次食品检出防腐剂超标,分别为温州好又多百货有限公司苍南分店销售的标称湖北红日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豆豆香(酱腌菜)(湖北红日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核查,该产品不是湖北红日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与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福兴食品加工店生产的年糕,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舟山市新城钱钱面条店销售的年糕,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衢州市柯城欣林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杭州萧山富利康蔬菜制品厂生产的五香榨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苍南县灵溪镇八得香食品小作坊生产的香酥肉,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浙江百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黑果腺肋花楸(发酵果蔬汁饮品),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防腐剂是以保持食品原有品质和营养价值为目的的食品添加剂,它能抑制微生物的生长繁殖,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从而延长保质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不仅规定了我国在食品中允许添加的某一添加剂的种类、使用量或残留量,而且规定了同一功能的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防腐保鲜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在腌渍的蔬菜中最大使用量为1.0g/kg。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安全性较高,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若长期过量食入苯甲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肝脏功能产生一定影响。
山梨酸及其钾盐是食品添加剂中防腐剂的一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山梨酸及其钾盐在熟肉制品中最大使用限量为0.075g/kg。山梨酸及其钾盐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从而超限量使用相关食品添加剂。
还有1批次瑞安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自制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含铝食品添加剂可用作膨松剂、稳定剂、抗结剂和染色料等,很多国家如美国、欧盟成员国、澳洲、新西兰、日本和我国等都允许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油条中铝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mgkg。铝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改善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超范围使用含铝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长期摄入铝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影响人体对铁、钙等营养元素的吸收,从而导致骨质疏松、贫血等,甚至影响神经细胞的发育。
5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分别为浙江友嘉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牛蛙,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温州医科大学杏园食堂购进的猪前腿肉,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台州市椒江区万济池菜市场徐鹏鸿摊位销售的鸭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黄龙农贸市场温州市鹿城区黄龙秀仁活鲜店销售的牛蛙,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永康市新春蔬菜销售有限公司销售的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氯酚酸钠常被用作除草剂、杀菌剂。《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中规定,五氯酚酸钠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猪前腿肉中检出五氯酚酸钠,可能是饲料中药物残留导致。
呋喃唑酮是属于硝基呋喃类广谱抗生素,硝基呋喃类原型药在生物体内代谢迅速,和蛋白质结合而相当稳定,故常利用对其代谢物的检测来反应硝基呋喃类药物的残留状况。《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规定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呋喃西林。硝基呋喃类药物及其代谢物可能会引起溶血性贫血、多发性神经炎、眼部损害和急性肝坏死等病症,对人类健康造成危害。
呋喃西林是一种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可以治疗畜牲疾病,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规定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呋喃西林。呋喃西林及其代谢物在动物源性食品中的残留可以通过食物链传递给人类,长期摄入会引起各种疾病,对人体有致癌、致畸胎等副作用。
氟苯尼考又称氟甲砜霉素,是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动物专用抗菌药,主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鱼的细菌性疾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氟苯尼考在鸭蛋中不得检出。鸭蛋中检出氟苯尼考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
4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分别为温州多祥来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宁海县其达食品厂生产的纯手工蛋卷,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丽水市周君英粮油店销售的标称宁波大江粮油有限公司生产的菜籽油,溶剂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台州市路桥洋叶菜市场周丽芹摊位销售的腊肠,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台州市黄岩区环城南路1号(副食品市场内)个体工商户卢昌严摊位销售的标称合肥宝大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雪花酥(芝麻味),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溶剂残留量中的溶剂是指浸出工艺生产植物油所用的溶剂,国内一般为“六号溶剂”,溶剂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浸提溶剂后,没有在后续工艺中采取有效措施去除溶剂,或又将此类产品违规标称为压榨。食用油中溶剂残留量过高,长期接触会对人体的神经系统和造血系统有损害。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标严重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酸价(以脂肪计)在糕点中最大限量值为5mg/g。造成酸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企业原料采购把关不严、生产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存贮温度较高时易导致食品中的脂肪氧化酸败。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产品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虽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油脂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
3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温岭市太平兴华面馆使用的集中消毒餐饮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嘉兴市经开长水街道清龙泉饮用水店销售的标称德清龙吟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宁波市北仑区新碶壹站桶装饮用水店销售的标称宁波市镇海天龙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大肠菌群超标的食品餐饮具可能会导致食物被污染。《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消毒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饮具在存放过程受到环境的污染,或是灭菌不彻底。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包装饮用水一个样品中铜绿假单胞菌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检出。包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部分企业对环境卫生监管不到位,工作人员操作不够规范,生产过程中交叉污染;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大肠菌群不合格,说明食品存在卫生质量缺陷,提示该食品中存在被肠道致病菌污染的可能,对人体健康具有潜在危害,尤其对老人、小孩的危害更大。造成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到人员、工具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等。
3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别为台州市椒江久有蔬菜批发商行销售的韭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舟山市定海区海龙农贸市场邬红华摊位销售的虾蛄,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衢州双发农贸市场胡祥明摊位销售的虾蛄,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镉(以Cd计)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鲜、冻水产动物的甲壳类中最大限量为0.5mg/kg,在新鲜蔬菜(叶菜蔬菜、豆类蔬菜、块根和块茎蔬菜、茎类蔬菜、黄花菜除外)中最大限量为0.05mg/kg。韭菜及水产品中镉(以Cd计)超标可能是种植、养殖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
此外,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生物毒素超标,为舟山市日新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花生,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杭州、宁波、温州、湖州、舟山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宁波、温州、嘉兴、金华、衢州、舟山、台州、丽水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资料来源:食品伙伴网。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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