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伟业计量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质量的燃料在特定条件下完全燃烧时产生的热量称为燃料的发热量,一般以符号Q表示。
发热量的单位可以用下列单位表示:焦/克(J/g),千焦/克(kJ/g),兆焦/千克((MJ/kg)和吉焦/吨(GJ/t)等,各单位之间的关系如下:
1GJ/t=1MJ/kg=1kJ/g 1kJ/g=1000J/g
由于以前我国采用卡路程里(Calorie)为发热量的单位,因此人们习惯用卡/克(Cal/g)或千卡/千克(kCal/kg)来表示发热量的单位,两种单位的关系如下:
1卡(Cal)20℃=4.1816焦耳(J)
发热量一般采用氧弹式量热仪测定,其基本原理是:一定量的燃烧标准物质苯甲酸在热量计的氧弹桶内,放出的热量使整个热量体系由初态温度升到末态温度,然后将一定量的被测物质在与上述相同条件进行燃烧测定,由于使用的热量计相同,而热量体系变化又一致,因而可以得到被测物的热值。
测定煤的发热量,必须先确定热量计量体系的热容量。量热体系是指发热量测定过程中能够吸收试样燃料热的所有部件,包括浸没氧弹的水、氧弹、搅拌器在水中部分,温度计在水中的内筒等。量热体系的热容量是指量热体系温度每升高1K所吸收的热量。它由热量体系各部分的热容量构成。
量热体系的热容量,一般用发热量已知的苯甲酸作为量热标准物质标定的。苯甲酸由于性质稳定,不溶于水,易于提纯等特点,是国际上通用的燃料热值传递的标准物质。
煤的发热量是煤质分析的重要指标之一。煤作为动力燃料,其发热量越高,经济价值就越大。煤在燃烧或气化过程中,还需要用发热量来计算热平衡、耗煤量和热效率。煤的发热量表征煤炭各种特征的综合指标,在煤质研究中也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参数。煤的发热量也是反映煤化程度的指标,同时还是煤炭分类的重要指标。
本单位成功研制了苯甲酸量热标准物质,量值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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