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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13日,挪威卫生保健服务部、农业和食品部、贸易和工业部联合发布FOR-2021-07-13-2415通告,修订《动物食品中药物残留限量规定的条例》,修订鱼类中吡虫啉的最大残留限量为600ug/kg,并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吡虫啉是烟碱类超高效杀虫剂,具有广谱、高效、低毒、低残留,害虫不易产生抗性,对人、畜、植物和天敌安全等特点,并有触杀、胃毒和内吸等多重作用。害虫接触药剂后,中枢神经正常传导受阻,使其麻痹死亡。产品速效性好,药后1天即有较高的防效,残留期长达25天左右。药效和温度呈正相关,温度高,杀虫效果好。主要用于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
由于生态系统中的各种动物为了维持自身的生命活动,必须以其他动物或者植物为食,吡虫啉等农药便在生态系统的食物链中通过这种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形式被生物富集、放大。
农药污染对环境造成的危害最终以富集的形式危害我们人类本身,因此合理使用农药,有效治理农药污染,限定食品中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对于保障食品安全,维护人类身体健康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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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于2000年作为推荐性农业行业标准首次发布,历经2013年、 2020年两次修订。本文总结了该准则的历次修订情况,因2020版《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传承了2013版的结构和体例,故重点分析了2020版中化学农药清单的结构、种类和数量变化,阐明新版农药使用准则的创新性、合法性、合理性和协调性。该准则的实施对规范绿色食品生产中的农药使用行为,强化绿色食品质量安全和监管,全面推进绿色食品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了解更多> >绿色食品是在优良生态环境中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实行全程质量控制并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及相关产品。《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是规范和管理绿色食品生产中的农药使用行为,保证绿色食品安全、优质、环保、健康的重要纲领性文件。发展绿色食品是解决优质农产品不充分不平衡矛盾的有效途径,在将来的发展中,绿色食品地位和规模将会成为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的最主要的组成部分,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同时对《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
了解更多>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标准二室主任王君表示,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应该对食品当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作出限量规定。我国致病菌限量标准2014年实施。标准对肉制品、水产制品、即食蛋制品、粮食制品等11类食品中沙门氏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埃希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副溶血性弧菌等5种致病菌提出限量要求。
了解更多> >2021年7月27日,印度食品安全和标准局(FSSAI)发布F.No.Stds/SNF/G(Misc)号指令,停止受理和审批转基因和含转基因原料食品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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